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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亿实业受到处罚情况
晋亿实业2021年11月20日公告,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证监立案字01120210010号)。
晋亿实业2022 年1月 28日公告,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2】7号)。
经查明,晋亿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亿物流”)原为晋亿实业全资子公司。经股权结构调整,晋亿物流自 2020 年 11 月 13 日起不再纳入晋亿实业合并报表范围, 成为公司联营企业,系公司关联方,二者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2020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1 年 3 月 18 日期间晋亿实业与晋亿物流之间发生关联销售及采购 38,272.62 万元,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7,320 万元,合计关联交易金额 45,592.62 万元。晋亿实业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迟至 2021 年 3 月 19 日才发布了补充公告。
◇◇◇投资者维权进展
已进入正式起诉阶段。(根据2022年新的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已取消起诉前置程序,广大股民应尽快起诉,以免错过诉讼时效。)
◇◇◇索赔条件
1、在2020年11月13日至2021年3月18日间买入晋亿实业股票或债券等证券市场公开发行产品,并在2021年3月19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登记。(该区间为暂定,不排除后续根据案件进一步发展产生变化,最终以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2、本案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4年11月18日,准备维权的投资者需要在此日期之前提起诉讼,超过该日期提起诉讼将面临败诉风险。
方耀律师事务所投资索赔专业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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