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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墨龙受到处罚情况
山东墨龙于2021 年 6 月 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鲁证调查字[2021]66 号、鲁证调查字[2021]69 号、鲁证调查字[2021]70 号)。
山东墨龙于2021 年 9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1]12 号)号。
山东墨龙于2021 年 10 月 1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0 号)。证监会经查明,山东墨龙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山东墨龙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件。
二、山东墨龙发布的三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山东墨龙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投资者维权进展
自2021年10月18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诉讼追究山东墨龙虚假陈述导致的投资损失赔偿责任。
◊◊◊维权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资者诉讼维权,有望获赔:在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11月26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1年11月27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2、本案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4年10月17日,准备维权的投资者需要在此日期之前提起诉讼,超过该日期提起诉讼将面临败诉风险。
方耀律师事务所投资索赔专业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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