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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兵红箭受到处罚情况
中兵红箭公告其于 2017 年 8 月 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的调查通知书(编号:湘稽调查字 0579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湖南监管局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中兵红箭于2018 年 10 月 9 日收到湖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18]3 号)。
中兵红箭于2018 年 10 月 31 日下午收到湖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3 号),查明中兵红箭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中兵红箭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未按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核算销售收入,虚增 2015 年度收入和利润;未按企业会计准则核算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综上,中南钻石有限公司作为中兵红箭的全资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后导致中兵红箭 2014、2015 年度分别虚增利润 93.7 万元、2730.89 万元;2016 年度虚减利润 555.99 万元。分别占当年度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为 0.2%、8.95%、3.52%。中兵红箭上述年度的财务报告,存在虚假披露。
证监局认为,中兵红箭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
◊◊◊投资者维权进展
中兵红箭2021 年 4 月 1 日公告有122 宗案件二审已全部结案,中兵红箭合计应赔偿投资者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利息共计 655.13万元,合计应承担一审、二审诉讼费 21.86 万元。
◊◊◊维权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资者诉讼维权,有望获赔:在2016年3月15日到2017年8月2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17年8月3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2、本案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1年10月29日,还有不足一周时间,准备维权的投资者需要抓紧时间。
方耀律师事务所投资索赔专业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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